根据《关于做好202 4 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我院《202 4 年自主招生章程》,现将我院202 4 年自主招生拟录取情况及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 4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5日。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致电我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85603035),逾期不再受理。
1.面向高中生自主招生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拟录取
,
如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中,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末位为第一专业志愿3
36.40
分;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末位为第一专业志愿
298.55
分。
2.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拟录取
,
如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中,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末位为第一专业志愿
388.00
分;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末位为第
一
专业志愿
390.00
分;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录取末位为第一专业志愿
313.50
分。
3.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自主招生以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最低拟录取分为7
1.00
分。
4.202
4
年自主招生(含面向高中生自主招生
、
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面向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